无障碍阅读

关于做好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094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297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5-1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收费中心,宝汉公司、金秀公司、西铜公司、咸永路业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
 依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陕交发〔2010〕83号)精神,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封闭式联网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全省所有公路收费站(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依照该政策规定,目前各公路收费站广场设置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公示牌内容已不符合要求。为了做好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于5月25日前,按照省厅规定统一版式(见附件)要求,完成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区域所有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路段收费站公示牌内容更新工作。
 二、省交通运输厅纠风办监督电话(029—88869090),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监督电话12122。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经营单位均应对口设置监督电话。
 三、各单位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提升形象、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对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公示牌通过版面喷涂、重新布贴等方式,更新相关内容信息。确需更换的,应统一安排,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附件:/File/2012-05-22-15-18-03.doc

 1、高速公路收费站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公示牌版式
 2、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公示牌版式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